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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保險一旦生效后,就會有幾天的猶豫期,猶豫期關系到保險退保的價值。那么,保險猶豫期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算呢?
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有關于保險猶豫期的相關規(guī)定:

1、保險猶豫期也稱冷靜期,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后,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,可將合同退還保險人并申請撤銷,一般為簽收合同的次日起的10日(銀行保險渠道為15日)內,在此期間,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請,撤銷合同并退還所受全部保費,由于地區(qū)不同,可能以自然日或者工作日計算。

2、保險猶豫期需要注意的是,保險公司對猶豫期的認定,是以回執(zhí)日期為起始日進行計算的,所以在收到保險單后,一定要親自填寫保單回執(zhí),并注明日期。

3、某些險種是沒有設置保險猶豫期的,所以在投保前需要注意是否有保險猶豫期。

網(wǎng)友解答:

舉例來說:某人在1號簽訂了重疾險的保險合同,那么猶豫期就是2號-16號這15天,猶豫期內退保,保險公司會全額無息退還保費,超過猶豫期就只能退還保單的現(xiàn)金價值。

猶豫期就是給客戶再考慮的時間,買了保險拿到合同后有10天的猶豫期。在這個時間內退保沒有經(jīng)濟損失,可全額退款。

專家解答:

根據(jù)《保險法》規(guī)定,若客戶非保險業(yè)務員本人,猶豫時間自客戶簽收保單回執(zhí)之日起10天內,若客戶是業(yè)務員本人‘投保人或被保人’,俗稱自保件,猶豫期時間自保單承保之日起14天內。

1、首先需要注意的一點是,意外保險是沒有設置保險猶豫期的,一般的壽險都有猶豫期,所以購買險種前需要要注意這一點。

2、保險猶豫期是為了防止投保人沖動購買而設置的一段冷靜期,投保人應充分利用猶豫期冷靜的思考自己投保的險種、期限和保障功能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。如果有不滿意的地方,及時在猶豫期內與保險公司聯(lián)系,進行協(xié)商、變更或者無條件退保。若在投保中途退保,是要遭受一定的損失的。

保險雖好,也不能沖動購買,在有效期內及時與保險公司聯(lián)系,可以避免不少不必要的損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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