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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是現(xiàn)在很多人的“防身之物”,一旦發(fā)生保險事故,我們經過順利的理賠就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。那么保險索賠如何進行呢?首先,我們要知道保險索賠時效是一種消滅時效,即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得知保險事故發(fā)生后,其索賠權在一定期限后消滅。本條規(guī)定,人身保險的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為五年,除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為二年。

家財險是所有保險中在現(xiàn)今比較受關注的一種類型,那么我們一起來看看家庭財產保險索賠流程:

1、被保險人索賠時,應當向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單、損失清單和其他必要的單證。

2、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,保險公司按照出險當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,但最高不超過保險單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。

3、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公司賠償后,保險合同繼續(xù)有效,但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。減少金額由保險公司出具批單批注。

4、發(fā)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,應由第三者賠償?shù)?,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或第三者索賠。被保險人如向保險公司索賠,應自收到賠款之日起,向保險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。在保險公司行使代位索賠權利時,被保險人應積極協(xié)助,并向保險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關情況。

5、保險事故發(fā)生時,如另有其他保險對同一保險財產承保同一責任,不論該保險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投保,保險公司僅按比例負責賠償。

6、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,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(fā)生之日起,不得超過兩年。

只最后我們還需要注意到的就是有在被保險人采取積極措施后,保險人才負責正常的財產損失賠償。應提醒被保險人的是,事故發(fā)生后,被保險人不能進行有效的搶救,或者由于正常原因或者其他超出意愿的因素,未及時采取搶救措施,造成損失的,保險人不承擔全部損失賠償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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